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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科工作职责
2021-03-18 09:42  

1.负责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经费预算。

2.负责物业公司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

3.负责与物业公司、校内外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4.负责校区公共部位设施的日常修缮工作。

5.受理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并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落实。

6.做好教室校产、校具的管理和报修报废工作。

7.做好校园及家属区垃圾清运、卫生保洁、家属区门卫等工作。

8.做好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区域的卫生和服务工作。

9.做好教学区、家属区商业经营网点和学校门面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10.制定完善与落实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的相关制度,参与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的制定工作。

11.负责教职工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

12.负责教师公寓的调整、协议签订及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职工住房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4.协助学校教职工住房协调分配工作委员会做好教职工住房的分配与调整工作。

15.负责职工住房证明的签发工作和公寓楼暖气费的核算工作。

16.负责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17.负责新分配青年教工的住房安排及调整工作。

18.负责编制家具购置和维修年度计划及招投标采购管理。

19.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额度进行核定,并负责组织落实。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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