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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首问负责制办法
2020-10-08 15:43  

学校师生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向后勤咨询、反映或者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后勤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

1.根据岗位职责或者授权,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咨询、反映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可以当场答复或者办理的应当场答复或者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者办理的应向办事人说明原因。

2.对需要经过一定程序,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收取的材料要在办事人面前清点清楚,并告知办事人,以防出差错,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给予指导帮助。

3.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或者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对经解释后,办事人仍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把握不准或者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4.对咨询、反映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属于后勤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为办事人指引承办部门、承办人。对咨询、反映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后勤职责范围的,要向办事人说明,并告知该事项具体承办单位,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

5.设置“首问负责制”监督电话,将我们的工作置于师生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的监督之下。

监督电话:69301026(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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